2025年社會工作者考試預習階段備考已開啟,希望考生們不忘初心,堅持到底,早日考取社工證書。以下是今天的預習考點,一起學習吧!
考點:婚姻解除的條件、程序與法律后果
(一)登記離婚
1、登記離婚的條件:1)雙方自愿離婚 2)雙方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及債務問題等協商一致
2、程序:申請、審查、登記
(二)訴訟離婚
1、法定標準:
1)感情確已破裂,應當進行調解
2)感情確已破裂的例示性規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2、程序:
1)調解:
①雙方達成和好協議
②雙方達成離婚協議
③協議不成,調解無效,人民法院應依法作出判決
2)判決
①調解無效,依法判決;
②感情未破裂,依法判決不準離婚;
③感情破裂,調解和好無效,依法判決離婚。
3、兩項特別規定:
1)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征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關于女方在特殊情況下離婚的特別規定: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2024年真題示例:
1、小強與小偉相處三個月后,辦理了結婚登記,并約定了舉辦婚禮的時間。婚禮當天,小強按照當地風俗到女方家迎娶小偉,小偉父母提出必須增加3萬元彩禮才讓小偉出門兒。經過反復協商溝通無果后,雙方決定取消婚禮并解除婚姻關系,但對彩禮返還等問題存在爭議。根據《民法典》,小強與與小偉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應當是( )。
A.訴訟離婚
B.確認婚姻無效
C.撤銷婚姻
D.解除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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