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7年云南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考務通知》知,2017年云南社會工作者考試成績管理規(guī)定如下: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考試成績達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取消相應科目考試成績:
1.填報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的;
2.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考后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
3.無法在規(guī)定時限內提供相關材料的;
4.其他按規(guī)定不應給予達標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