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2017年社會工作者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7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8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和《社會工作實務》2個科目,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社會工作實務》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考生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㈡社會工作師的《社會工作實務》考試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 <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按要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㈢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及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手機)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座位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相關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㈣各科目考試均采用閉卷形式。考試開始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開始12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考生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后,應根據所在考點交通狀況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誤考。
㈤考生應嚴格遵守考場規則,誠信參考。對于違紀考生,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嚴肅處理,輕者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嚴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試成績且2年內不得參加各項人事考試。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對全部考生的答題信息使用“雷同指標監測”技術進行甄別,抄襲他人答案或允許他人抄襲自己答案、違規使用通訊器材接收場外信息等違紀違規行為會導致試卷雷同,被甄別為雷同試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考生如有違紀行為,我中心將在重慶人事考試網上公布,請違紀考生在成績公布前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