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8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3月20日9:00 —4月2日17:00 | 網上報名注冊 | |
3月26日—4月3日 (工作日上班時間) | 現場資格審查 | |
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 4月9日17:00 | 網上繳費 | |
4月29日前 | 報送試卷預訂單 | |
6月2日至6月8日 | 準考證打印 | |
考 試 時 間 | 6月9日 |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6月10日 |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 |
6月15日前 | 接收考后規則模板,報送考場信息 | |
7月20日前 | 報送客觀題成績,接收主觀題成績 | |
8月10日前 | 公布考試成績 |
附件2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社會工作從業經歷是指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收養服務、社區建設、優撫安置、社會慈善、減災救災、殯葬服務、殘障康復、就業服務、婚姻家庭、教育輔導、醫療衛生及計劃生育服務、職工權益維護、青少年服務、婦女兒童權益維護、司法矯治以及其他領域的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機構中,遵循專業倫理規范,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群體、組織和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系,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的職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