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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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4〕17號),現將我市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
科目 |
試題題型 | |
6月14日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中級) |
客觀題 |
6月15日 |
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初、中級) |
客觀題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 (初級) |
客觀題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 (中級) |
主觀題 |
二、考試地點
全省主考區設在廣州,部分地級以上市設分考區。具體由省人事考試局根據各市報名情況統籌安排。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執行。
(一)參加此項職業水平考試的人員應是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 2014年12月31日 。
(三)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四、報考方式
(一)報名時間
本次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應試人員網上報名鏈接地址為: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陸界面),網上信息填報和照片上傳時間: 2014年3月7日 9:00- 3月23日 17:00,報名信息確認和網上繳費時間: 2014年3月8日 9:00- 3月24日17:00。
(二)報名流程
1.用戶注冊和填報信息。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應試人員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已完成注冊的應試人員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考信息。屬于省直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惠州市市屬單位人員請按屬地原則,選擇所惠州市。
2.上傳照片。請務必按要求上傳本人近半年來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100KB,占滿圖片框),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將審核不通過。
3.報名信息確認。應試人員填報信息一個工作日后可查詢照片審核結果,照片審核通過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下載打印《201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一經打印,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報名表前務必認真核對有關信息。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報名表》為考后審核需提交的重要材料之一,請務必及時下載和打印后妥善保存,因《報名表》遺失或損壞而導致不能復審和發證的,后果自負)。
4.我市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5.網上交費支付寶扣款號(30位網上支付訂單號)作為繳費憑據,我中心不提供非稅收入票據。特殊情況要求開具發票的,請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登錄報名系統打印個人繳費信息(收款單位、訂單號、考試名稱、繳費金額、繳費時間)到我中心辦理,逾期責任自負。因申請人提供資料有誤而導致開具票據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6.報名結束后,應試人員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成績公布后,全科通過人員將報名表交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考后資格審核(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可于 2014年6月9日 9:00- 6月13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時應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五、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粵價〔2010〕9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六、成績公布
成績在8月15日前 公布,應試人員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
七、考后資格審核
本次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核。考試成績公布后,我市報名點全科考試合格的考生請留意我中心網站(http://link.233.com/10587/)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按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提交報名材料接受資格審核,逾期將不予受理。應試人員考試成績合格但經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考試成績,不予發放資格證書。
八、證書領取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請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link.233.com/10587/)通知。
九、有關事項
1.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2.《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余4科(含中級2科、初級2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3.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后,無需辦理異地轉考。如上年度在其他省市報考的老考生到我省報名參考,只需在報名系統中選擇廣東省作為參考地即可。參考地一經確定,將無法修改,請應試人員謹慎選擇。
4.應試人員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
5.《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3年12月31日 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6.有關報考條件問題,可咨詢廣東省民政廳社會工作處,值班電話:020-83326793。
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4年3月6日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5.符合報考社會工作師條件第(1)款的考生,還須提供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應試人員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