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和駐青各有關單位人事(政工、組織)處: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 《 關于2011 年度社會工作者、土地登記代理人、質量職業資格(水平)考試 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魯人考函 〔 2010 〕 70 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 現將2011 年度社會工作者(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職業水平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1 年度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 考試定于6 月11 日 、12 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6 月11 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 月12 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 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 中級)
二、報名辦法
2011 年度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 試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于 2011年1月15日至1月29日,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16334/ )進行網上報名。考生須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到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并簽字、蓋章。
資格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 份(原件審查后退還);
2 、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一式兩份) ;
3 、學歷( 學位) 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 份;
4 、《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 》見附件2 。
報名材料匯總的時間與地點由各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認真仔細,若因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
(二)現場確認
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人事部門會同考試相關業務部門共同進行。請各主管部門于 2011 年3 月21 日至25 日到青島市人事考試中心 (貴州路69 號軍轉干部培訓中心三樓服務大廳)辦理現場確認及繳費手續。按規定,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 、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 、報考人員的各種證件原件(現場審查后退還)及復印件。
3 、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 ;
4 、《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匯總表 》見附件3 。
三、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10]125 號文件規定執行。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初級) 》、《社會工作實務( 初級)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中級)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每人每科62 元;《社會工作實務( 中級) 》每人每科68 元。
四、其它事項
( 一) 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初級) 》和《社會工作實務( 初級) 》2 科,考生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中級) 》、《社會工作實務( 中級) 》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 科,考生可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 二)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 考試 考點設置由省人事考試中心根據報名情況確定。
( 三) 《社會工作實務( 中級) 》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四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專用答題卡首頁);必須使用考試規定作答用筆作答;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
( 四)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各科考試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 五) 請報考人員于考試前一周內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link.233.com/16261 )下載打印準考證。 因為報考人員必須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下載準考證,所以報名時一定要正確輸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等信息,確保順利參加考試。
( 六) 為便于考生學習,教材征訂可直接與青島市民政局組織人事處聯系,地址:青島市延安三路228 號民政大廈2104 房間;聯系人:趙金喜,電話:82106175 。
( 七) 各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領導,嚴格按規定審查報考條件,及時上報有關材料,并在考前對考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