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嘉定區養老服務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扶持辦法》的通知
嘉民發〔2023〕19號
各鎮人民政府、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管委會:
結合我區實際,區民政局、區財政局聯合修訂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嘉定區養老服務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扶持辦法》,并經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嘉定區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區財政局
2023年12月21日
關于進一步推進嘉定區養老服務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扶持辦法
為深入貫徹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落實《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上海市養老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上海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202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本市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深入推進本市醫養結合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現就推動本區養老服務事業高質量發展,提高老年群體幸福感、獲得感,制定如下扶持辦法:
一、建立健全區級養老服務扶持資金統籌機制
繼續實施區級養老服務扶持資金(以下簡稱“扶持金”)統籌制度。
(一)資金來源:各鎮、工業區和菊園新區財政統籌資金和區級財政配套資金。
(二)統籌標準:根據區域內戶籍老年人口總數,以每人每年130元為基數統籌并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按戶籍老年人口比例清算。
(三)籌措方法:各鎮、工業區、菊園新區由區級財政按統籌標準的20%、鎮級財政按統籌標準的80%比例統籌。扶持金納入區鎮財力結算。
二、扶持金使用范圍
扶持金主要用于3個方面:
(一)補貼養老服務機構、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基礎性運營管理成本;
(二)獎補養老服務機構、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提升管理效能、加強服務質量建設;
(三)支持養老服務隊伍建設,提升養老服務專業能力水平。
三、扶持內容及標準
(一)養老機構運營補貼
1.基礎運營補貼
結合養老機構年度綜合考核評估以及入住率情況,按照實際收住老人數每床每月補貼300元;跨區域收住老年人(區級統籌床位),每床每月補貼600元;認知障礙照護專區每床每月補貼600元。上述補貼不疊加享受。
年度綜合考核評估辦法每年由區民政局制定。年度綜合考核評估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基礎運營補貼分別按前述補貼標準的100%、85%、70%、0%發放。全年平均入住率達到50%及以上的,基礎運營補貼提高10%;全年平均入住率達到60%及以上的,基礎運營補貼提高15%。
基礎運營補貼主要用于彌補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支出,養老服務直接相關的設施設備添置、維修保養以及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績效獎勵和保險等支出,其中人員績效獎勵支出不得超過補貼總額的30%。
申請基礎運營補貼的養老機構均為依法登記且在本區民政部門備案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含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其中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收住本區戶籍老年人數占比需達到60%及以上。
2.服務能級提升獎補
(1)鼓勵養老機構建設“養老院+互聯網醫院”,從投入使用的第二年起,每年給予專項運營獎補。年就診量達到或超過1500人次的獎補10萬元,年就診量1000(含)至1500人次的獎補6萬元,年就診量500(含)至1000人次的獎補4萬元,年就診量低于500人次的獎補1萬元。
(2)鼓勵養老機構建設“智慧養老院”。達到市民政局規定的一級、二級、三級驗收標準并且投入使用的,分別給予運營獎補每年5萬元、8萬元、10萬元,獎補期限累計不超過5年,主要用于軟件和設施設備維護更新。
(3)鼓勵養老機構設置護理實訓室,定期開展護理技能操作培訓、交流活動等,挖掘和培育護理技術能手,以點帶面、以訓促學,提升養老護理服務質量整體水平,從投入使用的第二年起,每年給予1萬元運營獎補。
(4)鼓勵養老機構設置康復訓練活動室,定期開展康復技能學習交流、指導培訓和康復訓練等,促進和推廣康復輔助器具使用,提升住養老人健康管理水平,從投入使用的第二年起,每年給予1萬元運營獎補。
(5)對連續兩次(3年)獲得養老服務質量日常監測“優秀”等次的養老機構和長者照護之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2萬元。對獲評三級、四級、五級的養老機構,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10萬元、15萬元,從低等級晉升至高等級的,按相應標準補差。復評維持原等級的獎補2萬元。獎補資金主要用于設施設備維護更新、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績效獎勵,但績效獎勵支出不得超過獎補總額的30%。
(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
3.老年人助餐補貼
(1)根據老年人實際用餐情況,各鎮、工業區、菊園新區按照每人每天3元的標準給予助餐服務補貼,主要用于支持老年人助餐服務場所日常運營、補貼餐飲成本和送餐服務成本。
(2)按照社區長者食堂年度綜合考核評估情況,分別給予不同標準的運營獎補。年度綜合考核評估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獲評優秀的給予運營獎補3萬元,獲評良好的給予運營獎補1萬元,獲評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不予獎補。綜合考核評估辦法每年由區民政局制定。
(3)根據年齡和經濟收入狀況,本區戶籍老年人可申請每天1至5元就餐補貼,年滿100周歲可全額補貼。60至79周歲、80至89周歲、90至99周歲的老年人,分別補貼1元、3元、4元;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鎮企業月平均養老金的老年人,年齡60至79周歲、80至89周歲、90至99周歲,分別補貼2元、4元、5元。不滿80周歲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補貼4元;低保、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以及年滿80周歲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補貼5元。常住本區的本市戶籍老年人補貼1元。
4.老年人日間照護機構運營獎補
按照年度綜合考核評估情況,分別給予不同標準的運營獎補,年度綜合考核評估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獲評優秀的獎補5萬元,獲評良好的獎補3萬元,獲評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不予獎補。綜合考核評估辦法每年由區民政局制定。
5.其他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
除老年人助餐服務場所、老年人日間照護機構外,對正常投入使用的老年人示范睦鄰點、家門口養老服務站、社區標準化老年活動室等其他類型的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設施,按照平均每個設施每月500元的標準給予運營補貼,補貼資金由各鎮、工業區、菊園新區統籌管理使用。各類型設施同址設置或整合設置的,不重復補貼。補貼資金主要用于設施設備更新維護、養老服務活動組織、志愿者補貼或其他管理成本補貼,其中志愿者及管理人員補貼支出不得超過補貼總額的30%。
(三)從業人員補貼
6.護理員崗位補貼
按護理人員在同一養老服務機構連續工作實際年限,給予不同標準的崗位補貼。滿1年不足5年的,每人每月補貼200元;滿5年不足10年的,每人每月補貼300元;滿1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補貼500元。養老機構認知障礙照護專區護理人員配置比例達標的,可在上述基礎上增加每人每月300元崗位補貼。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收住本區戶籍老年人數占比需達到60%及以上。
7.護理員技術津貼
對獲得養老護理職業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證書的養老服務機構護理員,分別給予每月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技術津貼。養老服務行業認定的養老護理技能評價證書、醫療照護技能評價證書或健康照護職業技能證書,可按養老護理職業初級水平認定。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收住本區戶籍老年人數占比需達到60%及以上。
8.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補貼
養老機構聘用專職醫務人員,分別給予護士、執業醫師每人每年2萬元、4萬元崗位補貼,每個機構每年最多補貼3人,其中專職醫生最多補貼2人;聘用社會工作者及其他專職專業技術人員,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補貼,每個機構每年最多補貼3人。持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的,補貼標準可再提高20%。享受補貼人員須在該養老機構工作滿1年。專業技術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執業醫師、執業護士、康復技師、社會工作者(師)、膳食營養師、心理咨詢師等,但應當與養老服務工作緊密相關。
四、幾點說明
1.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及從業人員補貼,長者照護之家參照執行。相關條款有明確規定的,按明確規定執行。
2.除應當按定額標準給予補貼的項目外,補貼資金需結合申請情況據實結算。
3.運營補貼資金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兩年內使用完畢,結余資金由區民政局進行收繳。
4.本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嘉定區民政局 嘉定區財政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嘉定區養老事業發展的扶持意見〉的通知》(嘉民發〔2018〕45號)、《〈關于進一步推進嘉定區養老事業發展的扶持意見〉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版)》(嘉民發〔2020〕18號)同時廢止,已有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或本市出臺新規定,則按國家或本市新規定執行。
5.本辦法的具體解釋由區民政局負責。
原文標題: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嘉定區養老服務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扶持辦法》的通知
文章來源:上海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