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國勞動就業和勞動關系法規與政策 本章貫穿了我國勞動就業的主要法規與政策,是很重要的一章,本章內容較多,考點分布較廣,在往年考試中所占分值比例較大,值得特別關注,需要考生認真復習。
1、根據《勞動合同法》,下列屬于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是(??)。
A. 試用期
B. 專項培訓
C. 勞動保護
D. 競業限制
(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規定,勞動合同除上述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如試用期(A選項)、培訓(B選項)、保守秘密(D選項)、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故ABD錯誤。
2、根據《勞動保護法》,下列哪些用人單位延長用工時間正確(??)。
A.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B.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C.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
D.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
B選項正確,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A選項錯誤,除了與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外,還需要與勞動者協商;
C選項錯誤,不需經單位負責人批準,需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D選項錯誤,不需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需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甲公司與馮某簽訂勞動合同,將其派遣到乙公司做保潔,一段時間后馮某發現乙公司自聘的保潔人員與其做同樣的工作,但工資待遇更高,經勞動仲裁部門認定,馮某權益受到損害,根據《勞動合同法》,關于對馮某的損害承擔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甲公司獨自對馮某受到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B.乙公司獨自對馮某受到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C.甲公司和乙公司對馮某受到的損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甲公司和乙公司對馮某受到的損害按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4、2017年8月,某公司與楊某簽訂了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續簽2年。2020年12月,公司進行年終考核,楊某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被公司認定為不能勝任工作。經公司培訓,楊某于2021年2月重新上崗。2021年7月,公司通知楊某按期終止勞動合同,但楊某不同意,且要求公司與自己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關于處理楊某與公司勞動糾紛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公司應當與楊某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B.公司應當與楊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C.公司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但應向楊某支付經濟補償
D.公司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且無須向楊某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根據題干公司與楊某連續訂立了兩次固定期限的合同,且雖然在2020年12月被公司認定為不能勝任工作。但經公司培訓后,已經重新上崗,說明不滿足第四十條的條件,故是楊某可以要求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故選B。本題爭議選項為C選項。
5、某汽車生產企業因生產規模擴大需擴招一批員工,根據招聘要求保障女性,以下行為符合要求的是(??)。
A. 詢問女性求職者婚姻狀況
B. 詢問女性求職者生育情況
C. 問女性求職者期望薪資
D. 詢問女性求職者學歷情況
E. 在體檢環節對女性求職者進行妊娠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