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區的定義
“社區”一詞最先是德國社會學家滕尼斯在 1887 年出版的社會學名著《社區與社會》中使用。
社區是居住在某一地域里的人們結成多種社會關系和社會群體,從事多種社會活動所構成的社會區域共同體。
2000 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民政部關于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0〕23 號)中對社區的界定: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目前城市社區的范圍一般是指經過社區體制改革后作了規模調整的居民委員會的轄區。
(二)社區的特征
杜區作為一個社會單位,具有以下五個特征:
(1) 社區是一個社會實體。它包括了社會有機體的最基本內容,社會的縮影,家庭是社區的基本單位。
(2)社區具有多重功能,這區別于目標和功能單一化的其他社會組織。
(3)社區是人們參與社會活動的基木場所。
(4)社區是以聚落作為自己的依托或物質載體,是人類社會活動高度聚集的社會空間。
(5)社區是發展變化的。
習題練習:
1、社區概念一般認為是由德國社會學家()最早提出的。
A.韋伯
B.馬克思
C.齊美爾
D.滕尼斯
2、我國城市社區的范圍一般是指_________轄區。
A.街道
B.物業管理區域
C.居民委員會
D.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