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8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民政局,直屬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做好2018年廣東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粵民辦函〔2018〕1580號)精神,為做好全市的證書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取證指導】
一、受理機構
汕尾市民政局負責本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申請的受理、初審、材料報送及證書發放工作。受理機構地址位于汕尾市政和路汕尾市民政局二樓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二、登記時間
按照省民政廳的統一部署,我市登記時間為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分為首次登記和再次登記。
三、登記范圍
(一)首次登記范圍
具有廣東省戶籍或在廣東省有工作單位,并通過2017年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社會工作者。
(二)再次登記范圍
2015年及以前已進行首次登記滿三年且未再登記的社會工作者。
四、登記流程
(一)注冊申請
社會工作者登錄廣東省社會工作者登記信息系統(http://link.233.com/16197)注冊賬號及完善個人信息,同時打印《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最后提交所需紙質資料到相關受理機構進行審核:
(二)資料審核
登記受理機構現場審核社會工作者提交的登記材料,對符合條件者通過初審,對不符合條件者指導其更改和完善信息后通過初審。資料現場審核完畢后,身份證原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原件退回社會工作者。
(三)領取證書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終審受理機構制作的登記證書后,通知社會工作者領取證書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四)繼續教育
社會工作者完成登記后,可憑個人賬號和密碼登錄社工管理系統中的繼續教育子系統,接受在線繼續教育,同時也可參加各地組織的線上或線下的繼續教育,并在三年登記有效期內完成規定數量的繼續教育學習。助理社會工作師累計不得少于72小時;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累計不得少于90小時。
本年度再登記全省暫不統一要求提供繼續教育證明,已開展繼續教育的地方可按各地實際情況具體執行。
五、提交材料
(一)首次登記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3.打印版《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
4.2寸彩色證件照三張(《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各黏貼一張,另交一張)。
(二)再登記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3.打印版《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
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登記證書》原件。
本次再登記全省暫不統一要求提供繼續教育證明,已開展繼續教育的地方可按各地實際情況具體執行。2018年為全省暫不執行繼續教育的過渡年,2021年起,全省再登記時將統一要求提供繼續教育證明,凡繼續教育不合格者,不予登記。
六、其他事項
(一)在廣東省外考取社會工作者資格水平證書的社會工作者申請首次登記或再登記時,須自行在廣東省社會工作師聯合會網站(http://link.233.com/20001)“社工師登記”欄目下載《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并填寫完整打印一式兩份后,按省內申請登記人員要求攜帶相關材料進行辦理。
(二)目前我省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準頒發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進行登記,其余證書暫不在我省社工管理系統登記范圍之內。
(三)登記人數較多的單位,可由單位統一收集資料并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附件:1.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
汕尾市民政局
2018年9月14日
聯 系 人:蔡志豪 林陸瑜
聯系電話:0660-3370962
郵 箱:swjczq1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