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院校:
根據我省教師資格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將近期辦理遺失、錯損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及相關業務的范圍、時間、流程及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1.辦理范圍
省中心只負責補辦加蓋河南省教育廳(或河南省教育委員會)公章的教師資格證書,非上述證書由原發證機構負責補辦。
2.辦理時間
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辦理流程
第一步:準備《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近期一寸或小兩寸免冠證件照片;
第二步:攜帶上述材料至河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注冊服務中心(鄭州市順河路和東明路口)順河路29號院301房間,進行材料審核及打印證書;
第三步:攜帶打印好的證書及相關材料至河南省教育廳(鄭州市鄭東新區正光路11號)C區705B房間辦理簽字及后續業務。
4.注意事項
(1)請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及流程辦理遺失、錯損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及相關業務,其余時間概不辦理。
(2)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取消相關事項證明的公告》(教政法廳[2016]2號)要求,取消《教育部關于印發<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的通知》(教人[2001]6號)中規定的由“持證人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證明。
(3)如有疑問,請咨詢:0371—659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