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認定過程中,各級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情況進行核查,根據查詢結果和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作出認定結論。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在認定教師資格前,對經準入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認定條件的申請人,申請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申請人,申請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皖教師〔2013〕9號文件印發)規定的相應學歷。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廳網站(http://link.233.com/21364/)搜索查看。
(四)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請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申請小學全科教師資格且將從事小學語文學科教學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