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程序說明一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布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申請程序及具體測試時間、地點;
在專家審查委員會的指導下,各專業評議組確定測試題目,并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申請人員所用教材;
申請人員按時到測試地點備考,并在測試前50分鐘必須提交所講內容的教案或活動設計方案1份
測試開始后,首先由申請人自我介紹1分鐘,然后申請人試講或組織活動15分鐘左右,內容為教案或活動設計方案中最能代表本人教育教學技能的部分;
測試程序說明二
申請人員對自己所講授的內容或組織的活動進行5分鐘的自我評價;
學科專家評議組針對申請人所講授的內容或組織的活動進行提問,由申請人當場答辯,時間為15-20分鐘;
專家評議組對照評價標準給申請人打出恰當的評分,匯總后得出測試結果。
各區縣可適當改動,如宣武區的試講過程,但北京市級的過程是不變的.
測試程序說明三:海淀區試講流程
參加測試人員需提前準備申請學科的指定教材中任意章節一課時教案或活動方案一式一份,于測試時提交評議組。
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考生需按規定報到時間攜帶本人測試通知到指定地點抽簽確定考試題目
每名考生抽簽后有50分鐘的準備時間(備課)。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分為三部分,共計35分鐘,其中:講課(要求有板書)或組織活動15分鐘,談講課構思5分鐘,答辯15分鐘。
相關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