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價費函〔2014〕25號
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財政廳
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
省教育廳:
你廳《關于商請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蘇教財函〔2014〕27號)收悉。鑒于教師資格考試調整為國家統一組織,經研究,現就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函復如下:
一、教師資格考試收費向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收取,其中不包括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和按規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中小學在職教師。
二、教師資格考試收費由筆試(含機考)費和面試費構成。筆試(含機考)費每人每科52元(其中上交國家考務費每人每科20元;幼兒教師資格考試2科、小學教師資格考試2科、中學教師資格考試3科);面試費每人每次135元(其中上交國家考務費每人每次15元)。除上述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三、請各收費單位及時到價格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做好收費公示工作,自覺規范收費行為。收費時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收費收入全額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一律廢止。
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財政廳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