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進度款的支付(中間結算)
承包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按逐月完成的分部分項工程量計算各項費用,在月末提出工程價款結算賬單和已完工程月報表,向發包單位辦理中間結算,收取當月的工程價款。當工程價款撥付累計額達到該項目工程造價的95~97%時,停止支付,作為尾款和保修期用,在辦理竣工決算時一并清算。
(一)中間結算的具體步驟如下。
(1)根據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依照合同計算工程款。
(2)計算累計工程款。若累計工程款沒有超過起扣點,則根據當月工程量計算出的工程款即為該月應支付的工程款;若累計工程款已超過起扣點,則應支付工程款的計算公式分別為
累計工程款超過起扣點的當月應支付工程款
=當月完成工作量-(截止當月累計工程款-起扣點)*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累計工程款超過起扣點的以后各月應支付的工程款=
當月完成的工作量*(1-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3)工程尾款的扣除,應按題目中所給出的條件或要求計算。一般有兩種方式:最后一次扣清和從第一次支付開始按月逐步扣除。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建設部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對工程進度款支付做了如下詳細規定:
○1工程款(進度款)在雙方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符合規定范圍的合同價款的調整,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3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須明確延期支付時間和從發包方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4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保修金的扣除。 來源:www.examda.com
按照規定,在工程的總造價中應預留出一定比例的尾留款作為質量保修費用,該部分費用稱為保修金。 保修金一般應在結算過程中扣除,在工程保修期結束時撥付。
有關保修金的扣除,在案例分析中常見的有兩種方式(以保修金比例為合同總額的5%為例):
①先辦理正常結算,直至累計結算工程進度款達到合同金額的95%時,停止支付,剩余的作為保修金;
②先扣除,扣完為止,也即從第一次辦理工程進度款支付時就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個比例扣除保修金,直到所扣除的累計金額已達到合同金額的5%為止。
在確定保修金的數額時要注意,所謂保修金的比例(如5%等)是指保修金占合同金額的比例,而合同金額不包括因變更、索賠等所取得的收入。
四、竣工結算
竣工結算是指承包單位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經質量驗收合格,達到合同要求后,向發包單位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
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應具備下列依據:
(1)工程竣工報告和竣工驗收單;
(2)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協議書;
(3)施工圖預算書、經過審批的補充修正預算書以及施工過程中的中間結算賬單;
(4)工程中因增減設計變更、材料代用而引起的工程量增減賬單;
(5)其他有關工程經濟方面的資料。
辦理工程竣工結算的一般公式為:
竣工結算工程價款=合同價款額+施工過程中合同價款調整額-預付及已經結算工程價款(注意應按合同應留的保修金)。
五、工程價款的報考結算
工程價款的報考結算是指在進行工程價款結算的過程中,充分考慮影響工程造價的報考因素,并將這些報考因素納入到結算過程中進行計算,從而使所結算的工程價款能夠如實反映工程項目的實際消耗費用。
工程價款的報考結算的主要內容是工程價款價差調整。
工程價款價差調整的方法很多,主要有工程造價指數調整法、實際價格調整法、調價文件調整法、調值公式法等。在案例分析中,主要應掌握的是調值公式法。
調值公式法是利用調值公式來調整價差。它首先將總費用分為固定部分、人工部分和材料部分,然后分別按照各部分在總費用中所占的比例及人工、材料的價格指數變化情況,用調值公式進行價差調整,其中調值公式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