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變更、計量
1.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規模大、工期長、技術復雜、涉及面廣,所以在施工中必然會出現工程變更,十三標變更產生的原因可以分為:
(1)設計圖紙或施工中有而工程量清單中沒有的項目。
(2)實際地質構造或施工現場與設計圖紙提供的不符。
(3)業主、監理工程師要求的變更項目。
(4)承包人提出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工程變更。
2.變更、計量情況
十三標共有一般變更38個(變更金額在10萬元以下),重要變更20個(變更金額在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重大變更2個(變更金額在100萬元以上)。但截止2002年年底,只批復了6個工程變更令(包括一個重要變更)。
因工程變更等原因導致新增項目54個,涉及金額近一千萬元左右。部分項目業主在施工過程中業主給了暫定價,但至2002年底尚有32個項目無單價。
到合同工期十三標主體工程已完工,截至2002年6月份的第21期計量,工程外業工作已全部完工,但因變更未批復、部分項目無單價等原因還有940萬工程款(不包括質保金)未計量,這使得項目部的資金周轉困難,協作隊不能支付民工工資,導致民工上告討要工資,嚴重損害了公司的形象。
根據《招標文件》規定,價格調整至合同工期(2001年第四季度),因計量的滯后,使之2001年12月前已完工的部分工程量不能參加調價,此項至少損失15萬。
3.就以上產生的問題談點自己的看法:
事例:K49+998通道橋,于2001年4月開工,基坑開挖至設計高程后,地基承載力經試驗不能滿足設計要求,上報駐地辦和設計代表組后,直至2001年七月設計代表組才定出具體施工方案———加深基礎,加深部分采砂礫回填。期間停工近三個月。K49+998通道橋原設計基底在原地面以下近2米,地基土質為全風化玄武巖,含水量高,4-7月正是多雨季節,雖利用水泵進行了排水,但還是導致基坑大面積塌方。
(1)各類原始資料是合同履行和變更索賠的證據,應及時、全面收集有關原始證據,應由監理工程師簽署的,及時請其簽署,并對各類變更依據進行歸檔,由專人保管。如事例,當時沒有對塌方具體工程數量、排水所用水泵、發電機使用臺班、人工等進行記錄,所拍攝的塌方現場照片也沒歸檔,就塌方問題也沒有要求監理工程師簽證確認,導致2003年要補辦變更時找不到任何證明依據,變更得不到批復。
(2)變更要及時,做好變更臺帳,并做好標識工作,要求及時批復缺項單價,變更單價的批復是保證計量進度的前提。在施工過程中對變更工作的不夠重視,缺乏及時變更的意識,對上報的變更沒有督促要求批復,常是變更報上去就完事,缺乏責任感。如事例,據協作隊說當時項目部對塌方也上報過變更,后來就不了了之,如能做好變更臺帳,就每月變更情況上報項目部領導,這樣就能引發工作的責任心,領導也能更好地監督和督促工作。
(3)同事間應加強溝通,對于人員調動,要做好交接工作。項目部人員分工較細,同事間缺少溝通,許多變更只有當事人(主要是主管人員)清楚,當事人調離后,不能全面地移交替任者,從而導致眾多遺留問題。
(考試大造價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