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洛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洛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持一造證書可領1500元/月!詳情如下
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洛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洛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洛陽市青年人才
生活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
洛人社〔2025〕9號
各縣區委人才工作領導機構,示范區(伊濱科技城)黨工委組織部,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直有關單位,市管有關企業、科研院所、公立醫院和大專院校:
《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已經市委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洛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洛陽市財政局
2025年4月16日
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
為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支持更多青年來洛就業創業,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設,制定本細則。
一、適用對象
(一)學歷人才。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畢業生。
(二)專業技術人才。具有高級職稱、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
(三)技能人才。高級技師、技師。
二、適用條件
(一)基本條件
2024年6月1日(含)以后,在洛陽市首次就業、創業或暫未就業,就業單位不包括供電、煙草、通信和金融類用人主體。
首次就業是指首次在洛陽市參加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
首次創業是指首次在洛陽市登記注冊企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繳納社會保險。
暫未就業是指符合洛陽市重點產業人才需求專業方向且在洛陽市按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二)個性條件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申請時應滿足以下條件:
(1)用人單位為洛陽市內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
(2)年齡在45周歲(含)以下。年齡計算時間以申請人首次在洛陽市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準。
2.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或具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或高級技師、技師,申請時應滿足以下條件:
(1)用人單位為洛陽城市區的科研院所、公立醫院和企業。
(2)年齡在40周歲(含)以下。年齡計算時間以申請人首次在洛陽市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準。
(3)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畢業時間不超過3年。
(4)高級技師和技師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為全日制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
三、補貼標準和時間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每月2000元,補貼時間為2年。民營企業、公立醫院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補貼時間為3年。
(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具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級技師:已就業、創業的,每月1500元,補貼時間為2年。暫未就業的,補貼時間為6個月。
(三)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和技師:已就業、創業的,每月1000元,補貼時間為2年。暫未就業的,補貼時間為6個月。
補貼金額均為稅前標準。補貼時間從首次申報當月開始計算。
四、辦理流程
申請人通過線上申報。經用人單位及市、區兩級相關部門審核公示后,按季度核發。(申報流程和申報資料見附件1、附件2)
五、資金保障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和暫未就業人員的補貼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畢業生、具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高級技師和技師的補貼資金,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
六、退出機制
(一)對離開洛陽的、違法失信的,應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及時通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時停發生活補貼。因報告不及時造成補貼多發的,由用人單位負責退回補貼資金。
(二)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立即停發生活補貼,追繳補貼資金,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七、附則
(一)本細則所指城市區包括澗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龍、示范區(伊濱科技城),不含偃師和孟津。各縣和偃師、孟津可參照本細則制定具體辦法。
(二)結合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有關精神,自2017年起,國家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參照本細則中全日制研究生申請享受生活補貼。
(三)《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試行)》(洛人社〔2022〕78號)廢止,符合相關規定人員,尚未申報的,需于2025年12月31日前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四)本細則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自2024年6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如與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新、從優、從高和獎勵補貼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附件:1. 申報流程
2. 申報資料
3. 單位職責
附件1
申報流程
一、申請
用人單位登錄“洛陽社保卡”“洛陽人才”微信公眾號或“洛快辦”APP,進入“洛陽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系統”,進行網上注冊。組織本單位申報人員注冊并提交材料,對材料進行初審。暫未就業人員直接注冊并提交申請材料。
二、審核
用人單位納稅所在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確定審核通過人員名單,于每季度結束的次月一周內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包括上季度發放、本季度復核人員名單)。審核不通過的,由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告知用人單位并說明原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和暫未就業人員審核,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三、公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符合條件人員信息,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自然日。
四、發放
公示無異議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制資金分配計劃。生活補貼按季度核發(從申請當月開始計算,到當季度月底為止),下季度按照實際復核結果發放。每季度結束的次月底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市級資金撥付至用人單位,暫未就業人員直接撥付至個人社保卡金融賬戶;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區級資金撥付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給個人。
附件2
申報資料
一、用人單位注冊時,需上傳以下資料
1. 用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近6個月完稅證明。
2. 授權委托書;單位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件。
3. 用人單位存在分(子)公司的,需提供分(子)公司關于注冊地、納稅地、員工個稅納稅地、合同簽訂單位、社保繳納單位、工資發放單位等方面的情況說明。
二、申請人申請時,需上傳以下資料
1. 《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和身份證。
2. 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國內高校畢業生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技術人才提供職稱證書;技能人才提供國家承認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以及畢業證書。
3. 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4. 個人參保繳費證明和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包含工資薪金所得稅納稅項目)。
5. 創業人員需提供營業執照和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創辦企業近6個月的納稅證明。
附件3
單位職責
建立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協作機制,負責研究、協調和解決我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加強資金監管。市(區)委人才辦負責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工作的統籌協調;市財政局、各區根據分工給予補貼資金優先保障。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業務職責共同做好生活補貼審核、發放、復核等工作。
審核內容如下:
1. 市(區)市場監管局:對申報人員所在企業注冊情況進行審核。
2. 市(區)稅務局:對申報人員所在企業依法納稅情況進行審核。
3. 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障局:對申報人員參加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情況進行審核。
文章原標題: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洛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洛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洛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
文章來源:洛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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