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場內施工道路。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施工所需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包括維修、養護和管理發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設施,并承擔相應費用。
②場外交通。承包人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由承包人承擔。
③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由承包人負責運輸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應由承包人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發包人給予協助。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
④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因承包人運輸造成施工場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損壞的,由承包人承擔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