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承包單位的索賠程序
施工承包單位知道索賠事件→28天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28天正式遞交索賠通知書(事件連續影響,繼續遞交延續索賠通知)→事件影響結束后28天,遞交最終索賠通知書。
(2)監理人處理索賠的程序
收到索賠通知書后,及時處理→42天內答復→建設單位28天內完成賠付
(3)施工承包單位提出索賠的期限。
施工承包單位接受竣工付款證書后,應被認為已無權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所發生的任何索賠。
施工承包單位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后發生的索賠。
提出索賠的期限自接受最終結清證書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