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財務管理體制
一、財務管理體制的一般模式
財務管理體制的核心問題:如何配置財務管理權限。
二、企業財務管理體制
集權與分權各有特點,各有利弊。對集權與分權的選擇、分權程度的把握歷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難點。
集權分權選擇時應考慮的因素
因素 |
關系 |
企業各所屬單位之間的業務關系 |
作為實體的企業,各所屬單位之間往往具有業務上的聯系,特別是那些實施縱向一體化戰略的企業,要求各所屬單位保持密切的業務聯系。 |
企業與各所屬單位之間的資本關系 |
企業與各所屬單位之間的資本關系是企業能否采取相對集中的財務管理體制的一個基本條件。只有當企業掌握了各所屬單位一定比例有表決權的股份(如50%以上)之后,各所屬單位的財務決策才有可能相對“集中”于企業總部 |
“成本”和“利益”的差異 |
集中的成本:各所屬單位積極性的損失和財務決策效率的下降 |
其他因素 |
環境、規模和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
三、企業財務管理體制的設計原則
(一)與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相適應的原則
(二)明確企業對各所屬單位管理中的決策權、執行權與監督權三者分立原則
(三)明確綜合管理和分層管理思想的原則
(四)與企業管理體制相對應的原則
四、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型財務管理體制的一般內容
核心內容 |
企業總部應做到制度統一,資金集中,信息集成和人員委派 |
具體內容 |
(1)集中制度制定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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