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相關者利益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其首要任務就是要協調相關者的利益關系,化解他們之間的利益沖突。
(一)所有者與經營者利益沖突的協調
◆矛盾:經營者,在創造財富的同時,能夠獲取更多的報酬、更多的享受;所有者,則希望以較小的代價(支付較少報酬)實現更多的財富。
◆協調:
1.解聘:所有者約束經營者。
2.接收:市場約束經營者。
3.激勵:股票期權和績效股兩種方式。
(二)所有者與債權人的利益沖突協調
◆矛盾:所有者要求經營者改變舉債資金的原定用途,將其用于風險更高的項目。其次,所有者可能在未征得現有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要求經營者舉借新債。
◆協調:
1.限制性借債;
2.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