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預習
第七章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第七節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
五、企業所得稅的核定征收
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例】多項選擇題
◎根據規定,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A.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B.納稅人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C.納稅人有偷稅、漏稅前科的
D.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企業所得稅的核定征收。選項ABD均屬于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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