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附條件 |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
附失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 |
附期限 |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
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
1.條件VS期限:期限是必然要到來的事實,條件不一定到來。
2.條件的要求:將來發生的事實;不確定的事實;非法定的事實;合法的事實;不與行為內容相違背;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為。
3.當事人惡意促使條件成就的,應當認定條件沒有成就,當事人惡意阻止條件成就的,應當認定條件已經成就。——有心栽花花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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