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民事法律行為與代理
一、知識點預習——代理的適用范圍
代理適用于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定或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如遺囑、婚姻登記、收養子女等。本人未親自實施的,應當認定行為無效。
二、知識點練習
多選題
某律師對于客戶的下列代理請求,可以接受的有( )。
A、客戶甲請求律師代理簽訂收養子女的協議
B、客戶乙請求律師代理起訴債務人
C、客戶丙請求律師代理出售房屋
D、客戶丁請求律師代理婚姻登記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代理的適用范圍。婚姻登記、收養子女等行為具有人身性質,不適用代理。
考生近期熱門關注:2016年中級會計師考試預習階段學習計劃表 報考指南
備考技巧講師講解:233網校老師解讀2016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復習備考策略
考試交流吐槽區(點擊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
溫馨提示:有任何報考及考試相關疑問,可添加小編個人微信號“fdoz33”咨詢。也可以使用微信公眾號“kjzc233”加入我們的備戰團隊!233網校APP已上線,考生可下載手機APP,隨時掌握考試報考!
掃一掃上面的二維碼,添加小編個人微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