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
1.√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特征。如果甲個人獨資企業的資金足夠支付貨款,那么該個人獨資企業是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否則,甲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須對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2.√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分公司只是總公司管理的一個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但可以依法獨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3.√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股東大會的職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職權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職權基本相同。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須由股東會作出決議。而在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可以依法自由轉讓出資,不須經股東大會批準。
4.×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問題。這是本章重點內容之一。法律規定,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的(含300萬),注冊資本應占投資總額的7/10.所以本題中該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注冊資本為150萬美元,僅占1/2,不符合規定。
5.×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和解整頓制度的特點。根據《破產法》的規定,和解整頓并非法院作出破產宣告的必經程序,是否和解完全依債務雙方當事人意思而定。
6.√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前手行使追索權的通知問題。持票人應當自收到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之日起3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持票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發出追索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
7.√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要約邀請的概念。要約邀請的目的是邀請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自己如果承諾才成立合同。要約邀請處于合同的準備階段,沒有法律約束力。
8.√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效力待定合同允許采取的補救措施。
9.×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時間。采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時間為收到貨款的當天。本題中,甲企業應于2月10日向乙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0.×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為企業所得稅可扣除項目的確認。納稅人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