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C2、A3、B4、D5、C6、D7、A8、B9、D10、A11、B12、C13、A14、D
15、C16、B17、C18、D19、B20、A21、A22、B23、C24、D25、A
二、多項選擇題
1、BD2、ABCD3、AC4、BCD5、AC6、BD7、ABC8、ACD9、BC10、ABC11、BCD
12、ACD13、BD14、ABCD15、ABCD16、BCD17、BC18、BCD19、AD20、ABD
21、AC22、ABCD23、ACD24、BC25、ABCD
三、判斷題
1、√2、×3、×4、√5、×6、√7、×8、√9、×10、√11、√12、×13、×14、√
15、√16、×17、×18、×19、×20、√21、×22、√23、√24、×25、×
四、簡答題
1、
(1)稅務機關的行為正確。
①納稅人自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30日內應申請辦理稅務登記。未按規(guī)定期限申請辦理的,由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
②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提請由工商行政機關吊銷納稅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
③申請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交的資料參見教材P416。
(2)對甲公司的處罰正確。甲公司違反了《稅收征管法》關于嚴禁出借、買賣稅務登記證的規(guī)定。稅務機關發(fā)現(xiàn)此行為,可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3)甲公司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使用錯誤。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銷售免稅項目等,不得開具專用發(fā)票。
(4)應當辦理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所得稅納稅年度為元月1日~12月31日,在1個年度中間開業(yè)的,以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
(5)
①甲公司發(fā)票存根聯(lián)的保管不符合規(guī)定,應至少保存5年。
②
對甲公司采取的是稅收保全措施,但程序不正確。首先,發(fā)現(xiàn)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責令其提前交納稅款。其次,在限期內發(fā)現(xiàn)納稅人有明顯轉移財產等跡象的,可責令其提供納稅擔保。第三,納稅人不提供納稅擔保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方可采取保全措施,且凍結的存款只能相當于應納稅款部分。
(6)董事長的行為屬于抗稅。理由參見教材。
(7)偷稅罪與抗稅罪的區(qū)別參見教材。
2、
(1)合營企業(yè)協(xié)議中,有以下內容不合法:
①注冊資本占投資總額的比例不正確,注冊資本應占投資總額的1/2以上,注冊資本不應少于450萬美元。
②注冊資本中外方出資的比例不合法,外方認繳出資額只占注冊資本的15%();法律規(guī)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中,外方的出資比例不應低于注冊資本的25%。
③
出資時間的規(guī)定錯誤,各方合營者應同期、同步、按比例交付出資。第一期的出資時間和比例錯誤。分期出資的,合營各方第一期出資不得低于各自認繳出資額的15%,并且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起3個月內交清。外方最后一期出資的時間不正確,法律規(guī)定,合營企業(yè)注冊資本為300萬~1000萬美元,在分期出資情況下,各方投資者的最后一期出資必須自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3年內繳清。
(2)對爭議的解決,應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的規(guī)定處理。
①外方私自向第三方轉讓出資錯誤。法律規(guī)定,合營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的,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②外方關于合營企業(yè)不設總會計師的觀點錯誤,合營企業(yè)應設總會計師,協(xié)助總經理負責企業(yè)的財務會計工作。
③
此次董事會無效。因為必須有1/3以上的董事提議,方能召開臨時董事會;且應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會議。合營企業(yè)修改公司章程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為有效。在以上方面,此次會議均未達到法定的比例標準要求。
另外,董事會會議的簽字手續(xù)錯誤。公司法規(guī)定,應經出席會議的董事及董事會秘書簽字后存檔,監(jiān)事會主席無須簽字。
(3)外方的要求中,以下方面存在錯誤:
①
外方擬定每年先行收回投資的支出部分計入合作企業(yè)成本錯誤。外方合作者只有在合作企業(yè)的虧損彌補后,方能收回投資。表明合作企業(yè)的外方合作者只能用企業(yè)利潤先行收回投資,而不能計入成本。
②
合作期滿,固定資產歸中方投資者所有的處理方式錯誤。凡約定外方合作者在合作期內先行收回投資的,合作期滿后,合作企業(yè)的固定資產應無償歸中方投資者所有。
五、計算題
(一)
(1)本年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
①進口物資進項稅額=204萬元
②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200×13%=26萬元
③購進甲材料運費=30×7%=21萬元
④購進乙材料進項稅額=85×60%=51萬元
⑤購入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68+50×7%=71.5萬元
本年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合計=373.5萬元
(2)本年銷項稅額
①A產品=800×(3.51+0.234)÷(1+17%)×17%=435.2萬元
②B產品=1000×2.34÷(1+17%)×17%=340萬元
③C、D兩種產品=936÷(1+17%)×17%=136萬元
合計911.2萬元
(3)本年應交增值稅=911.2-373.5=537.7萬元
(4)本年應交消費稅
①A產品=800×(3.51+0.234)÷(1+17%)×45%+800×0.2=1312萬元
②B產品=1000×2.34÷(1+17%)×25%=500萬元
③C、D兩種產品=936÷(1+17%)×25%=200萬元
合計2012萬元
(二)
(1)國債利息收入免稅
(2)下列支出不得從收入中扣除
①回扣支出=60萬元
②在建工程支出=950萬元
③工程借款利息支出=1100×10%=110萬元
④職工住房折舊及擔保損失=100+130=230萬元
⑤稅收罰款及上交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25+500+520=1045萬元
⑥直接對山區(qū)小學的捐贈25萬元
(3)下列費用超過了稅法規(guī)定的扣除標準
①招待費超標準支出=73-[1500×5‰+(9300+700-1500)×3‰]=40萬元
②工資及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超標準
=593.5-500×0.84×(1+14%+2%+1.5%)=100萬元
③全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考慮公益性捐贈)
【提示】上年發(fā)生的虧損從本年稅前利潤中彌補。
=(9300+700+60+90)-(240-60)-(593.5-100)-6140-(330-110)-(73-40)―10―480―190―(300―100)-(260+20+80)-113.5-260×(1+50%)
=1340萬元
允許扣除公益性捐贈=1340×3%=40.2萬元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1340-40.2=1299.8萬元
(4)全年應交所得稅=1299.8×33%=428.934萬元
年終應補交企業(yè)所得稅=428.934-330=98.93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