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2003年6月北京某飲料公司(下稱中方)擬與英國一食品公司(下稱外方)在北京市海淀區共同組建中英合資經營企業,雙方協商擬訂的合營企業合同的主要要點如下:(1)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為2000萬美元,其中:中方出資1600萬美元,外方出資400萬美元;(2)中方擬以其經依法評估和有關機關確認的機器設備、廠房、辦公樓、有償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和資金出資(其中辦公樓已為下屬企業貸款而作抵押),外方擬以機器設備和美元現金出資;(3)合營企業的董事長由中方擔任,副董事長也由中方擔任;(4)合營期限為30年,合營期進入第10年時,合營各方可按各自出資比例減少30%的注冊資本;(5)合營企業的合同發生爭議時,適用美國法律進行處理。
問:上述合同主要要點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為什么?
題目解析: ?。?)不符合法律規定。因為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規定,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中外方投資比例不應低于25%,而此案中外方出資為400萬美元。占總注冊資本2000萬美元的20%,低于法律之最低限要求。
(2)中方出資有不合法之處,根據法律規定,合營各方可以自己所有的機器設備、建筑物、現金、無形資產等出資,但不得以其已設立擔保的財產作價出資。此案例中中方以其設定抵押的辦公樓作為出資故不合法。案例中外方擬以機器設備和美元現金出資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不合法。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規定,董事長和副董事長應由合營各方協商或由董事會產生,一方擔任董事長的,另一方擔任副董事長。此案例中,合同規定正副董事長都由中方擔任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不符合法律規定,因為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之規定,合營期間,不得減少注冊資本。
?。?)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合同法》之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發生爭議時,只能適用中國法律處理。當事人不得協議選擇適用外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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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綜合題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月發生下列經營業務:
(1)購入甲材料,用于產品生產,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買價300萬元,增值稅51萬元,普通發票注明運費20萬元。
?。?)購入輔料,普通發票注明價款共46.8萬元。
(3)購入乙材料,用于職工福利,專用發票注明買價200萬元,增值稅34萬元。
?。?)購入丙材料,用于產品生產,專用發票未到,合同規定含增值稅買價117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7%。
?。?)購入丁材料,用于產品生產,專用發票注明買價500萬元,增值稅85萬元,因發生火災,損失30%,損失全部由保險公司賠償。
(6)共生產A、B兩種產品,A產品增值稅稅率為17%,消費稅稅率為25%,B產品增值稅稅率為13%,兩種產品的銷售收入未能分開核算,含增值稅售價共3627萬元。
上月末,未抵扣完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計50萬元。
要求:計算并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哪些不能抵扣?
?。?)本月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多少?
?。?)本月銷項稅額為多少?
?。?)本月應交增值稅為多少?
?。?)本月應交消費稅為多少?
題目解析:
(1)第2、3、4筆業務涉及的增值稅不能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第5筆業務中非常損失部分的增值稅不能抵扣。
?。?)本月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51+85×(1-30%)+50=160.5(萬元)
(3)本月銷項稅額=3627÷(1+17%)×17%=527(萬元)
?。?)本月應交增值稅=527-160.5=366.5(萬元)
?。?)本月應交消費稅=3627÷(1+17%)×25%=775(萬元)
您的答案:
49、某酒廠(一般納稅人)2004年12月發生以下業務:
?。?)從經銷單位購入大麥,取得專用發票上注明的不含稅價26萬元,貨已入庫。
(2)購入其他原料取得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價款15.4萬元,貨已入庫。
?。?)提供價稅混計3.51萬元的原料委托另一酒廠加工酒精,支付加工費及稅金共0.234萬元,取得專用發票。收回后全部投入生產,加工成糧食白酒。
?。?)銷售糧食白酒140噸,不含稅價84萬元,另收的包裝物押金9萬元。按合同規定本月預收貨款42萬元,其余款項下月收到貨后16日內付清。24號將此批貨發出。
?。?)將不含稅價為12萬元的糧食白酒20噸交本廠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門市部零售30000斤,到得零售價款13.5萬元。
企業按以下辦法繳納了增值稅和消費稅:
增值稅=42×17%+13.5÷1.17×17%-26×13%=5.72(萬元)
消費稅=140×2000×0.5+420000×25%+20×2000×0.5+12000×25%-(35100+2340)÷1.17÷(1-25%)×25%=140000+105000+20000+30000-10666.66=284333.34(萬元)
分析該酒廠做法是否正確,指出錯誤并進行正確計算。
題目解析:(1)酒廠增值稅計算有誤:
?、侔炊惙ㄒ幎?,應按84萬元計算銷項稅,包裝物也應計銷項稅。
?、陔S加工費支付的稅金可以抵扣。
③應納增值稅:[(84+9)÷1.17]×17%+13.5÷1.17×17%-26×13%-0.234÷1.17×17%=15.59+1.96+3.38-0.034=14.14(萬元)
?。?)酒廠消費稅計算有誤:
?、賾捶仟毩⒑怂汩T市部的售價和銷量計征消費稅。
?、谖屑庸ぞ祁惍a品已納消費稅不得扣除。
③應納消費稅:(140×2000×0.5÷10000)+[(84+9)÷1.17]×25%+(30000×0.5÷10000)+13.5÷1.17×25%=14+22.92+1.5+2.88=4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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