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題
1.宏遠公司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由張某、李某、王某三位股東設立。股東會決定,公司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由大股東張某擔任公司執行董事兼任公司監事,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07年2月16日與云海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宏遠公司一次性從云海公司購入商品6000件,每件價格100元。云海公司分別于3月10日和4月10日分兩次向公司供貨。數量分別為2000件和4000件。每次貨到后3日內付清全部貨款。該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的合同專用章。2月17日,雙方補簽一份擔保合同,合同約定宏遠公司于2月28日前一次性向云海公司預付定金12萬元。2月20日,宏遠公司財務科開出轉賬支票,出納在開具轉賬支票時,其他絕對記載事項填列齊全,但支票的金額和收款人名稱兩項未填,事后由宏遠公司法定代表人補記,金額為12萬元。2月26日將該支票交付云海公司。3月10日,云海公司按合同約定向宏遠公司發貨共2000件,并為此支付運費4萬元。宏遠公司收后提出以下異議: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簽訂該項合同時,超越了權限。股東會決議規定,公司每單超過10萬元的經營業務均應由股東會討論通過后方能實施,與云海公司的合同,張某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事先未向股東會提請討論,故合同無效,責任應由張某個人承擔。
②該合同預付的定金數額不符合《合同法》規定,故擔保無效。云海公司應退回定金。
③貨物公司可以收下,但公司拒絕付款。
④發生的運費部分,事先在合同中未規定由哪一方承擔,故公司拒絕支付。以上糾紛,雙方多次協商無結果,云海公司決定暫停按時向對方發第二批貨物,并就宏公司提出的有關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宏遠公司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是否合法?張某擔任公司執行董事兼任公司監事是否合法?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合法?分別說明理由。
(2)張某能否對預付定金的轉賬支票補記金額?說明理由。
(3)宏遠公司與云海公司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說明理由。
(4)定金合同是否有效?說明理由。
(5)定金合同從何時有效?說明理由。
(6)如雙方無法達成補充協議,運費該由誰承擔?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