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大:07年會計(中級經濟法)考前試題(2)
五、綜合題(本類題共1題,共10分。要求用鋼筆在答題紙中的指定位置答題,否則按無效答題處理。)
1.甲、乙、丙擬共同出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該公司章程草案有關要點如下:
(1)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600萬元。各方出資數額、出資方式以及繳付出資的時間分別為:甲出資180萬元,其中:貨幣出資70萬元、計算機軟件作價出資110萬元,首次貨幣出資20萬元,其余貨幣出資和計算機軟件出資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繳足;乙出資150萬元,其中:機器設備作價出資100萬元、特許經營權出資50萬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個月內一次繳足;丙以貨幣270萬元出資,首次貨幣出資90萬元,其余出資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付100萬元,第3年繳付剩余的80萬元。
(2)公司的董事長由甲委派,副董事長由乙委派,經理由丙提名并經董事會聘任,經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開股東會會議時,出資各方行使表決權的比例為:甲按照注冊資本30%的比例行使表決權;乙、丙分別按照注冊資本35%的比例行使表決權。在公司召開股東會會議時,應提前25日通知全體股東。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冊資本時,出資各方按照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的比例優先認繳出資;公司分配紅利時,出資各方依照以下比例進行分配:甲享有紅利25%的分配權;乙享有紅利40%的分配權;丙享有紅利35%的分配權。
(4)公司不設監事會,由乙擔任監事。
要求: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公司出資人的首次出資總額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并說明理由。公司出資人的貨幣出資總額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并說明理由。甲以計算機軟件和乙以特許經營權出資的方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并分別說明理由。甲、乙、丙分期繳納出資的時間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并分別說明理由。
(2)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并說明理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經理擔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并說明理由。公司的首次股東會由誰召集和主持?并說明理由。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各方在公司股東會會議上行使表決權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并說明理由。公司召開股東會會議時的通知時間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并說明理由。
(3)公司章程規定增加注冊資本時,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是否違反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并說明理由。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各方分紅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并說明理由。
(4)公司章程規定不設監事會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并說明理由。
-
儲成兵8月24日19:30
193人已預約
立即預約
-
莊欣8月23日19:30
290人已預約
立即預約
報名指南
主站蜘蛛池模板:
噶尔县|
锡林浩特市|
九江市|
清丰县|
普宁市|
尉犁县|
京山县|
噶尔县|
轮台县|
和林格尔县|
泸州市|
伊通|
吕梁市|
宣恩县|
和平区|
石狮市|
靖远县|
乌海市|
崇义县|
衡东县|
文山县|
嘉义市|
隆化县|
昆山市|
会昌县|
涟水县|
辛集市|
尚义县|
太白县|
建水县|
荥经县|
宜君县|
大邑县|
宿州市|
孙吴县|
富锦市|
改则县|
遵义县|
封开县|
长垣县|
五家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