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項選擇題
1.「答案」ABC
「解析」選項A屬于經濟行為,選項BC屬于非物質財富,選項D屬于事件(經濟法律事實),不屬于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
2.「答案」AC
「解析」選項BD屬于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3.「答案」BC
「解析」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答案」ABCD
「解析」公司解散的原因:(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5.「答案」ABD
「解析」(1)選項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數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2/3時(≤2/3),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2)選項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10%)的股東請求時,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6.「答案」ABCD
「解析」外商投資企業一方未按期繳付出資的,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1個月內繳付出資,逾期仍未繳付出資的,視同違約方自動退出外商投資企業,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未繳付出資造成的經濟損失;守約方應當在逾期1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準解散外商投資企業或者申請批準另找投資者承擔違約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7.「答案」BCD
「解析」合營企業出資額的轉讓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而非通知。
8.「答案」ABC
「解析」(1)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領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2)外資企業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抵押、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9.「答案」ABCD
「解析」教材P196. 10.「答案」ABC「解析」選項D屬于破產費用。
11.「答案」ABCD
「解析」選項A屬于虛假陳述;選項B屬于欺詐客戶;選項C屬于操縱市場;選項D屬于內幕交易。
12.「答案」ABD
「解析」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該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13.「答案」ABC
「解析」(1)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金額、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因此選項A是正確的;(2)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文字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否則票據無效,因此選項B是正確的;(3)法人在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法人的公章或者財務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的簽名或者簽章。因此選項C是正確的;(4)簽發票據的原因屬于任意記載事項,因此選項D是錯誤的。
14.「答案」ABCD
「解析」(1)出票人的簽章無效的,票據無效;(2)承兌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3)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前手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15.「答案」BCD
「解析」法定禁止背書的情形包括:(1)匯票已經被拒絕承兌;(2)匯票已經被拒絕付款;(3)超過付款提示期限,其票據權利中的付款請求權已經喪失的。
16.「答案」BCD
「解析」在要約生效后、受要約人承諾前,要約人可以撤銷要約。但下列情形要約不得撤銷:(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2)要約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得撤銷;(3)
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17.「答案」BD
「解析」(1)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轉移;(2)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時,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
18.「答案」ABC
「解析」選項D加收罰息屬于企業"逾期歸還"銀行貸款的措蔥。
19.「答案」ACD
「解析」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一般保證人不能行使先訴抗辯權:(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先訴抗辯權的。
20.「答案」ABD
「解析」選項C適用邀請招標方式。
三、判斷題
1.「答案」×
「解析」授權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2.「答案」×
「解析」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3.「答案」√
「解析」教材P141. 4.「答案」√「解析」(1)總投資額在1000 1250萬美元之間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美元。本題的注冊資本520萬美元符合規定;(2)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25%,本題為30.77%符合規定;(3)合同規定一次繳清出資的,應當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繳清,雙方的約定符合規定。
5.「答案」√
「解析」教材P226. 6.「答案」√「解析」教材P215. 7.「答案」√「解析」持票人未按照規定期限(3日)發出追索通知的,仍可以行使追索權。因延期通知給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承擔該損失的賠償責任,但所賠償的金額以匯票金額為限。
8.「答案」√
「解析」如果持票人將該匯票轉讓,該轉讓不發生票據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債權讓與的效力,出票人對受讓人不承擔票據責任。
9.「答案」√
「解析」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10.「答案」√
「解析」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無效合同,"未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可撤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