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于其合作企業合同中部分權利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出資額轉讓的規定。根據規定,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于其合作企業合同中部分權利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試題點評:經過前面單選題和多選題的挫折,做到判斷題時相信大家更加有“草木皆兵”的感覺。本題雖然沒說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的情況,也應該是判斷為對的。本題考點在李玉華老師最后串講中有重點的提及。
62.外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以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價出資的,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的作價金額不得超過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25%。( )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外資企業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價出資的比例規定。根據規定,外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以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價出資的,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的作價金額不得超過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20%”。
試題點評:可能有些人會認為25%也超過了20%,應該選。注意本題是一個“期間”的判斷,說的是“不得超過”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25%,因此是錯誤的。
63.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上的表述是正確的。
試題點評: 雖說是教材上的原話,但在考場上敢下手打上這個“勾”也需要一定的膽量。
64.甲以背書方式將票據贈與乙,乙可以取得優于甲的票據權利。( )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票據權利的規定。根據規定,因稅收、繼承、贈與可以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的,不受給付對價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其前手的權利。因此,本題所說乙可以取得優于甲的票據權利的判斷是錯誤的。
試題點評: 本題難度不大,所涉及的考點不管是在基礎班課程還是在習題班中,都有重點的講解。
65.甲并未取得乙的票據代理授權,卻以代理人的名義在票據上簽章的,應當由甲承擔票據責任。( )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票據代理權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沒有代理權而以代理人名義在票據上簽章的,應當由簽章人承擔票據責任。本題的表述是正確的。
試題點評: 本題難度不大,所涉及的考點在李玉華老師考前串講中有重點的提及。
66.在政府采購招標過程中,如果出現了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應予廢標。( )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政府采購招標中應予以廢標的情形。以上的表述是正確的。
試題點評:本試卷中難得一見的容易題。李玉華老師在考前沖刺串講中有明確的提示,考前看過的話基本上都能做對。
67.甲對乙享有一貨款債權,但訴訟時效已屆滿。乙向甲支付了貨款,其后以不知訴訟時效屆滿為由請求甲返還。法律應支持乙的請求。( )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時效屆滿后,當事人自愿履行義務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義務人履行了義務后,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法律不予支持。
試題點評: 又一道絕殺題,涉及的考點較偏一些,如果教材看的不是很細,又對訴訟時效概念和理論不清楚的話,很難作出選擇。
68.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公司分立后的債務承擔。根據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試題點評: 教材中的原話,較簡單。如果認真聽過李玉華老師基礎班課程和最后串講的,作出判斷應該會很容易。
69.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當轉換為公司股票的條件具備時,債券持有人必須將公司債券轉換為公司股票。( )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的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條件具備時,債券持有人擁有將公司債券轉換給公司股票的“選擇權”。
試題點評: 本題考點和問題雖然偏一些,但并不難,按照通常的理解都可以選出,可轉換公司債券肯定是“可以”轉換的公司債券。既然是可以了,那么不是必須的意思。
70.某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為維持其他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條件,該投資人應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 )
參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出資財產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本題中,既然已經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那么承擔責任是必須以“家庭共有財產”來承擔,而不涉及個人財產的問題。
試題點評: 本題考點稍微偏一些,但個人認為相對于整篇試卷而言,出的并不是特別好,因為題目已經間接的提示了多選題第一題(26題)中B選項的正確性。本題所涉及的考點在李玉華老師最后的串講中提及過。
主觀試題部分
四、簡答題(本類題共3小題,每小題5分,共15分)。
1.2002年4月,甲租用乙的一間平房經營日用品,雙方約定,租用期為3年,每年租金為6000元;每半年結算一次租金。雙方未就維修義務的承擔作出約定。
2003年7月,由于當地連日降雨,致使該租賃房屋承重墻下沉并出現了3厘米寬的裂縫,房屋有倒塌的危險。甲要求乙維修,乙未答復。甲無奈自己請來建筑隊,對房屋進行加固維修,共花費人民幣1260元。但房屋倒塌危險仍未消除。
當年10月,甲與乙結算當期的房租時,要求扣除其花費的維修費用并提出解除合同,乙不同意,甲隨后搬離該房屋。
要求:根據上述事實及《合同法》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是否有權要求扣除維修費用?簡要說明理由。
(2)甲是否有權解除租賃合同?簡要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
(1)甲有權扣除維修費用。根據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本題中,房屋出現倒塌危險的,甲要求乙維修,乙未答復,甲可以自行請人維修,但維修費用應由乙承擔。
(2)甲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根據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本題中,乙的房屋經維修后仍有倒塌危險,危及甲的人身安全,因此甲有權解除合同。
試題點評:本題所涉及的考點在李玉華老師最后的串講中提及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