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1 應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二、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吸收存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
利息費用。實際支付利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利息。
2232 應付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二、本科目可按投資者進行明細核算。三、企業根據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審議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按
應 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董事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擬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不做賬務處理,但應在附注中披露。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2241 其他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應付股利、應交稅費、長期應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
企業(保險)應交納的保險保障基金,也通過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其他應付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 企業采用售后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后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企業發生的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其他應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