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或有事項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近三年考試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判斷題。2007年的分數為1分;2008年的分數為3分;2009年分數為4分。從近三年試題看,本章內容不太重要。
2010年教材主要變化
本章內容基本沒有變化。
需要大家掌握的知識點:
考點一:或有事項的特征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
考點二: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
(一)或有負債
或有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計量。
(二)或有資產
或有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資產,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考點三:或有事項的確認
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一)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二)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企業履行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現時義務將導致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超過50%。
履行或有事項相關義務導致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況加以判斷:
1.“基本確定”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95%但小于100%;
2.“很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3.“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4.“極小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三)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考點四:或有事項的計量
或有事項的計量主要涉及兩方面:一是最佳估計數的確定;二是預期可獲得補償的處理。
(一)最佳估計數的確定
預計負債應當按照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進行初始計量,圖示如下:
(二)預期可獲得的補償
企業清償預計負債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補償的,補償金額只有在基本確定能夠收到時才能作為資產單獨確認。確認的補償金額不應超過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
(三)預計負債計量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1.風險和不確定
2.貨幣時間價值
3.未來事項
4.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負債賬面價值的復核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有確鑿證據表明該賬面價值不能真實反映當前最佳估計數的,應當按照當前最佳估計數對該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注意:企業不應當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