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共同控制經營和共同控制資產
某些情況下,企業可能與其他方約定,各自投入一定的資產進行某項經營活動,而不是通過出資設立一個被投資單位的方式來實現,即為共同控制經營;或者是不同的企業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對若干項資產實施共同控制,構成共同控制資產。
一、共同控制經營
共同控制經營,是指企業使用本企業的資產或其他經濟資源與其他合營方共同進行某項經濟活動(該經濟活動不構成獨立的會計主體),并且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對該經濟活動實施共同控制。
二、共同控制資產
共同控制資產,是指企業與其他合營方共同投入或出資購買一項或多項資產,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對有關的資產實施共同控制的情況。
存在共同控制資產的情況下,作為合營方,企業應在自身的賬簿及報表中確認共同控制的資產中本企業享有的份額,同時確認發生的負債、費用或與有關合營方共同承擔的負債、費用中應由本企業負擔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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