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人力資本投資及激勵問題的經濟分析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的考試,了解應考人員是否理解人力資本投資理論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人力資本投資的重要性;人力資本投資的基本形式、成本收益分析方式;是否能夠運用人力資本投資理論的基本原理來分析和解釋人力資源管理力方面的問題;對雇用合同所具有的特性及由此而產牛的激勵作用、員工在整個職業生涯不同階段生產率變化等問題的理解程度。
考試內容
(一)人力資本投資理論概述
人力資本投資理論的產生及其發展;人力資本投資的概念及其含義;折現、現值、凈現值等基本概念的含義;人力資本投資的成本構成;何謂人力資本投資的機會成本;人力資本投資分析的現值法;內部收益率的基本概念;人力資本投資分析的內部收益率法;人力資本投資的基本原則。
(二)人力資本投資與高等教育
分析高等教育的成本與收益的基本方法及其圖形表述;關于高等教育的幾個基本結淪;年齡、收益時間長短、成本等因素對于高等教育投資的影響;高等教育投資與工資收入之問的聯系;能力、家庭經濟條件以及家長和個人的遠見對高等教育投資的影響;運用人力資本投資理論中與高等教育有關的內容分析我國的一些實際問題;高等教育與生產率之間的關系;何謂信號模型;信號模型對企業招募等人力資源管理實踐的影響;高等教育的外部收益。
(三)人力資本投資與在職培訓
在職培訓的定義;在職培訓的基本類型;特殊培訓與一般培訓的主要區別;在職培訓的成本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在職培訓的收益形式;一般培訓成本和收益在雇主和雇員之間進行分攤和分配的基本原則;特殊培訓成本和雇主和雇員之間進行分攤和分配的基本原則;一般培訓和特殊培訓對于企業的雇用政策分別具有怎樣的不同影響;一般培訓和特殊培訓對于雇員的就業和流動行為的影響;正規教育與在職培訓之間的聯系;在一個人的生命周期中的教育與培訓模式。
(四)雇用合同的性質與員工激勵
雇用合同的性質及其特點;信息不對稱問題產生的根源及其對雇用決策的影響;解決雇用方面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的主要方法;在對員工個人進行激勵時所存在的監督問題及其解決方式;在根據績效確定工資時所需要注意的問題;在對群體中的員工個人進行激勵時所存在的公平問題,在對群體中的員工個人進行激勵時可能存在的“搭便車”問題以及員工的忠誠性對于消除這種問題所具有的作用;內部勞動力市場的基本概念,內部勞動力市場的主要內容;效率工資的概念,效率工資的主要特點及其作用。
(五)職業生涯與工資支付模式
企業在員工的整個職業生涯中支付工資的“先減后增”模式的內容;“先減后增”這種終身工資支付模式所具有的經濟學含義;在這種終身工資支付模式中員工方面所存在的風險以及抵御或消除風險的主要對策;晉升競賽的內容及其特征;晉升競賽理論對于員工所產生的激勵作用以及需要采取的配套措施;員工在職業生涯中的階段性生產率變化及其變動的主要原因;員工在一個企業中的連續服務年限和其工資收入之間的關系。
第四部分 勞動與社會保險政策
第十三章 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關系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的考試,了解應試人員是否掌握勞動法律關系、社會保險法律關系、公平就業與就業援助,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適用的基本內容。
考試內容
(一)勞動法律關系
勞動法律關系概念;勞動法律關系內容;勞動法律關系的形成;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勞動法律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與聯系;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屬性;勞動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公平就業。
(二)社會保險法律關系
社會保險法律關系概念;社會保險法律關系主體和客體;社會保險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
(三)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適用
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適用概念;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適用的基本原則;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適用;基本規則;國際勞工公約。
(四)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
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概念;女職工禁止從事勞動的范圍;女職工“四期”保護;未成年工禁止從事勞動的范圍;用人單位違返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的法律責任。
第十四章 勞動用人制度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的考試,了解應試人員是否掌握招用人員制度、勞動合同制度、集體合同與集體協商、勞動爭議處理制度,以及是否了解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政策。
考試內容
(一)招用人員
用人單位自主用人權和義務;招用人員途徑;招用人員的禁止性行為;反歧視;就業登記;外國人及臺、港、澳人員的就業管理;違反法律規定招用人員的法律責任;再就業的基本政策。
(二)用工管理
勞動合同法律關系的概念;勞動合同法律關系的內容;規章制度及其制定程序;規章制度效力;違法勞動規章制度的處理;違約金;經濟補償特殊情形及納稅;勞務派遣;非全日制用工。
(三)集體合同與集體協商
集體合同與集體協商的概念;集體合同簽訂程序;集體協商、工資集體協商內容;集體合同爭議處理。
(四)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勞動爭議當事人及其權利、義務;勞動爭議舉證責任及劃分;勞動爭議仲裁時效;仲裁管轄;回避;鑒定;勞動爭議訴訟的司法解釋內容。
第十五章 工資福利與工傷、生育保險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的考試,了解應考人員是否掌握工資福利與工傷、生育保險及補充保險等國家有關規定。
考試內容
(一)工資福利
工資的概念;工資的構成;工資分配原則;工資支付的內容、形式;特殊情況卜.的工資支付;職工福利的概念;職工福利的內容;職工遺屬待遇;職工福利費。
(二)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的概念;工傷保險的原則和覆蓋范圍;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待遇。
(三)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的概念;生育保險的覆蓋范同和基金籌集;生育保險待遇支付。
(四)企業補充保險
企業補充保險的概念和范圍;企業年金;建立企業年金原則;補充醫療保險。
第十六章 勞動法律責任及執法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的考試,了解應考人員是否掌握勞動法律責任及勞動保障監察的內容、形式、程序、處罰方式,是否了解勞動監察機構及其職責;是否了解勞動行政復議、勞動行政訴訟:
考試內容
(一)勞動法律責任
勞動法律責任及其形式;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責任內容;違反集體合同責任的基本內容。
(二)勞動監察執法
勞動監察的含義、屬性和原則;勞動監察的形式、處罰的方式;實施勞動監察的內容和程序。
(三)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
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范圍;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程序。
(四)勞動行政復議與勞動行政訴訟
勞動行政復議;勞動行政復議的時效、程序和復議結果的法律效力;勞動行政訴訟的概念;勞動行政訴訟的時效、程序和訴訟結果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