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術合同的類型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一)技術開發合同
指當事人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委托開發合同
指委托方與被委托方之間共同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2、合作開發合同
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個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
(二)技術轉讓合同
指合同一方當事人將一定的技術成果交給另一方當事人,而另一方當事人接受這一成果并為此支付約定的價款或費用的合同。
1、專利權轉讓合同。
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2、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3、專利實施許可轉讓合同
指專利權人或專利權人的授權人作為轉讓人,許可他人在支付一定的價款后,在規定的范圍內實施其專利而訂立的合同。分為:獨占實施許可轉讓合同、排他專利實施許可轉讓合同、普通實施許可轉讓合同
4、技術秘密轉讓
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擁有的技術秘密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的技術秘密使用權和轉讓權,受讓方支付相應的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三)技術咨詢
指當事人(受托方)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所訂立的合同。主要特點:履行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四)技術服務合同
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技術中介合同
1、技術服務合同:指一方當事人(受托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委托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主要特征是解決特定技術問題。
2、技術培訓合同:指一方當事人(受托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委托方) 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業務訓練所訂立的合同,主要特征是項目的技術培訓課題。
3、技術中介合同:指一方當事人(中介方)以技術、知識、信息和經驗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實現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進行聯系、介紹、組織工業化并對履行合同提供專門服務訂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