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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課稅對象
課稅對象,即征稅課體,是指稅法規定的征稅的目的物。課稅對象是不同稅種間相互區別的主要標志,它規定了政府可以對什么征稅。現代稅制下主要的課稅對象有所得、消費和財富。與之相關的概念是稅源、稅目和計稅依據。稅源即稅收的經濟來源或最終出處。稅源總是以收人的形式存在的。稅目即稅法規定的課稅對象的具體項目,是對課稅對象的具體劃分,反映具體的征稅范圍,代表征稅的廣度。計稅依據(或課稅標準)是指計算應納稅額的依據,它規定了如何確定和度量課稅對象,以便計算稅基。兩種主要的計稅依據分別是計稅金額(從價稅)和計稅數量(從量稅)計稅金額可以是收入額、利潤額、財產額、資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