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經濟師考試網為您整理了2015中級經濟各個章節的基礎知識點,希望在經濟師備考階段能夠幫助各位考生順利通過考試。
2015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稅率的分類
稅率的分類
一般來說,稅率可分為比例稅率、定額稅率(固定稅額)和累進(退)稅率。
比例稅率是指對于同一征稅對象,不論其數量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稅的一種稅率制度。其主要特點是稅率不隨征稅對象數量的變動而變動。在其具體運用上,包括單一比例稅率和差別比例稅率。其中,差別比例稅率又可分為產品差別比例稅率、行業差別比例稅率、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和幅度差別比例稅率四種。
定額稅率是稅率的一種特殊形式,它是指按征稅對象的一定計量單位規定固定稅額,而不是規定征收比例的一種稅率制度。它是以絕對金額表示的稅率,一般適用于從量計征的稅種。在具體運用上,也可分為單一定額稅率和差別定額稅率、幅度定額稅率和分類分級定額稅率幾種。
累進稅率制度下,稅率隨著課稅對象的增大而提高。累進稅率因計算方法和依據不同,又可分為全額累進稅率和超額累進稅率。全額累進稅率,即對征稅對象的全部數額都按與之相應的稅率計算稅額。在征稅對象提高到稅收的一個新等級檔次時,對征稅對象全部都按提高一級的稅率征稅。超額累進稅率,即把征稅對象按數額大小劃分為若干等級,每個等級由低到高規定相應的稅率,每個等級分別按該等級的稅率計征。此時一定的課稅對象同時使用幾個稅率,納稅人的應納稅款總額由各個等級計算出的稅額加總而成。累退稅率與累進稅率正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