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查違約金與定金的區別。定金與違約金的區別
(1)交付時間不同。定金的給付一般是在訂立合同之時,也可以在合同履行之前,而不是在違約時支付
(2)效力不同。定金有證明合同成立和預先給付的效力,而違約金沒有
(3)性質不同。定金主要起合同擔保的作用,而違約金則是違約責任的一種的形式。定金的數額不超過主合同的總金額的20%,具體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本題選項ACD正確。參見教材P293。
262.
[答案]:BCDE
[解析]:本題考查撤銷權的行使。參見教材P294。
263.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查合同保全中的撤銷權。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參見教材P294。
264.
[答案]:ABCE
[解析]:本題考查合同權利的轉讓。《合同法》第79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E屬于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情形。參見教材P295。
265.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查合同的變更。合同變更的前提條件包括
(1)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合同變更的對象是已經成立的合同,這是合同變更的前提條件。(2)合同的變更是內容的變更,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合同變更的具體內容可以由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法律不加以限制。(3)合同變更應依據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的約定進行。參見教材P295。
266.
[答案]:BDE
[解析]:本題考查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主要包括協議解除和基于解除權的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所以選項A錯誤。基于解除權解除的合同屬于合同的單方解除,所以選項C錯誤。參見教材P296。
267.
[答案]:CD
[解析]:本題涉及具有人身性質合同的履行及不可抗力的認定問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題中,大雪飄飄,寒風怒號,尚不能構成不可抗力,謝某取消演出的行為屬于違約行為,謝某不能以不可抗力為由免除責任。謝某與劇院之間的合同為具有人身性質的勞務合同,因此不能請求強制執行。謝某因違約行為應對劇院承擔違約責任,該違約責任為賠償損失。參見教材P298-299。
268.
[答案]:ABE
[解析]:本題考查免責條款。參見教材P299。
269.
[答案]:ABCE
[解析]:本題考查公司的特征。一般而言,公司具有如下特征:1.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2.公司具備法人資格。如:依法設立的、擁有獨立的財產、有自己的名稱、組織結構和場所等;3.公司以章程為存在和活動的根據。參見教材P300。
270.
[答案]:CD
[解析]:本題考查公司的類型。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類型。參見教材P300。
271.
[答案]:ABDE
[解析]:本題考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義務。選項B和C屬于股東的權利,因此
B.C錯誤。參見教材P301。
272.
[答案]:ABE
[解析]:本題考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行使的職權。C和D屬于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所行使的職權,因此不應選。參見教材P302。
273.
[答案]:CD
[解析]:本題考查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符合的條件。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公司應當具備幾項條件,具體內容參見教材P303。本題中,A項是錯誤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人數要求是2人以上200人以下。B項說法錯誤,發起人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組織。E項也是錯誤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由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募集設立的還需經創立大會通過,而不是由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C.D兩項的說法是正確的。
274.
[答案]:ACDE
[解析]:本題考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職權行使,兩者的職權相同,參見教材P302或者P303。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75.
[答案]:ABE
[解析]:本題考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忠實義務。根據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違反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參見教材P305。
276.
[答案]:ACE
[解析]:本題考查公司董事的任職條件。根據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擔任董事。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不得擔任董事。B選項中,李某的“重大責任事故罪”不屬此列,因此,李某可以擔任董事。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擔任董事。選項D中,王某只是大股東,而非“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因此王某可以擔任董事。參見教材P304-305。
277.
[答案]:ACDE
[解析]:《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挪用公司資金;(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選項ACDE分別屬于該條的第(二)、(七)、(三)、(五)項。參見教材P305。
278.
[答案]:ABCE
[解析]:本題考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轉讓。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年內不得轉讓。參見教材P304。
279.
[答案]:BCDE
[解析]:本題考查股份有限公司轉讓的相關內容。參見教材P304。
280.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采用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額。因此,選項B和E錯誤。參見教材P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