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農村財政與金融
第三節 保險原理與農業保險
考試內容:保險的含義、風險的概念及風險的屬性、風險分類及其風險管理的步驟、保險原則、保險種類、保險資金的運用、保險的四個要素、保險合同及其內容、農業保險的概念及其主要險種、農業風險的分類、農業保險的作用、農業保險發展難點、農業保險的主要種類、中國農業保險發展的主要模式。
一、保險原理
(一)風險
風險是指某種隨機事件發生導致損失的不確定性。風險的含義有三:第一,是指未來將要發生的損失可能性;第二,風險是與人們的利益相聯系的概念,可能性一旦變成現實,就會造成利益的損失;第三,風險不是指導致損失的隨機事件本身,而是指損失的不確定性。
風險的屬性:(1)風險的客觀性。(2)風險的不確定性。(3)風險的可測性。可測性是保險人能夠經營保險的基礎。
風險分類:按風險損害對象來分,可分為財產風險、人身風險、責任風險和信用風險。
按風險性質來分,有純粹風險(靜態風險)和道德風險(投機風險)。
按風險產生原因,可分為自然風險、社會風險和經濟風險。
按風險涉及范圍,可分為特定風險和基本風險。
(二)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的步驟:(1)風險識別。(2)風險評估。(3)風險控制。(4)檢查和評估
(三)可保風險
可保風險是指那些在現有條件下可以利用保險的方法分散、減輕和轉移的風險。有四個基本條件:(1)風險必須是偶然的。(2)風險必須是意外的。(3)風險是非投機行為風險。可保風險是純粹風險,投機風險是不可保的。(4)使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并有重大損失可能性的風險才具有可保性。
(四)保險
保險是以合同的形式,在集合眾多受同樣風險威脅的被保險人的基礎上,由保險人按損失分攤原則預收保費,組織保險基金以貨幣形式補償被保險人損失的經濟補償制度。
保險的兩個前提:第一,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存在;第二,剩余產品的出現和增多為保險提供了可能。
保險的四個要素:(1)風險。(2)保險標的物。(3)保險基金,是指通過立法或合同方式,由各經濟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在確定的條件下,交付規定數量的保險費而建立起來的一種貨幣資金。只限于保險機構用于補償按保險條件規定的因各種原因所致的經濟損失。(4)保險合同。
保險原則:(1)誠信原則。(2)可保利益原則。投保人對投保的標的物具有一定的經濟利益、經濟權益或責任關系。(3)近因原則。風險發生不因時空來判斷而是以最直接的因果關系來衡量。(4)比例分攤原則。投保標的物的損失由所有承保標的物的保險人共同承擔,分攤方式有比例責任、限額責任和順序責任。
保險的職能:經濟保障職能、分配職能、融資職能。
保險種類:按保險的實施形式,有強制保險和自愿保險;按保險標的和保障范圍,有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保證保險;按風險轉嫁形式,可分為原保險、再保險、共同保險和重復保險。
(五)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保險關系必須具備三個要素:一是主體,包括保險合同當事人(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和關系人(指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如保險代理人和經紀人);二是客體,不是保險標的物本身,而是指保險標的物的可保利益;三是保險合同的內容,包括保險標的及其價值、保險費、保險責任、保險期限。
(六)保險資金的運用
保險人籌集的保險資金,除了支付各項費用、各種賠款、繳納稅收和用于各種未到期責任準備外,還可以進行各種直接投資,如不動產投資、工商業貸款、發放以房產、股票、債券等為抵押品的抵押貸款,還可以進行各種間接投資,如認購公債、公司債券、股票等長期性有價證券。另外,也可存入銀行或委托銀行貸款。
例題:
1.(多選題)可保風險是( )。
A.偶然產生的 B.意外發生的
C.投機行為風險 D.非投機行為風險
『正確答案』ABD
2.(多選題)保險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 )的協議。
A.權利
B.義務
C.責任
D.利益
『正確答案』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