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日期及時間: | 2006年10月28日(星期六)下午1:30至3:00 |
考試地點: | 深圳 |
考試費用: | 港幣750元。費用已包括《考試溫習手冊及樣本試題》。 |
報考資格: | 報考人士必須為內地專業人員(即擁有有效內地證券或期貨執業資格的中國公民)。"內地證券或期貨執業資格"是指報考香港資格考試(卷一)的中國公民必須擁有由: 1. 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出之有效證券執業資格; 或 2. 中國期貨業協會發出之有效期貨執業資格; 或 3.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之有效證券或期貨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持有內地證券或期貨從業資格的中國公民并不符合報考資格。 報考人士需對其所提交的報考資料及是否符合報考資格的真實性負責。 |
考試形式及合格要求 : | |
形式 |
筆試 |
試題所用語言 |
中文簡體 |
題目數量 |
60 |
題目類型 |
多項選擇題(簡單架構及復習架構) |
考試時間 |
90分鐘 |
總分 |
60 (每道題目分數相同) |
合格分數 |
70% |
香港資格考試(卷一)考試綱要如下:
第1章 — 香港金融業的監管概覽
第2章 — 有關的香港法例的原則及《公司條例》
第3章 — 《證券及期貨條例》
第4章 — 發牌及附屬條例
第5章 — 業務操守及客戶關系
第6章 — 業務運作及實務
第7章 — 證券、期權及期貨
第8章 — 其它證監會規管活動
第9章 — 市場失當行爲、不當交易行爲及遵守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