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考試大綱及教材中涉及證券法有關內容以新修訂版為準。
以下是233網校證券學霸君為大家整理的2019修訂版證券法全文內容的第十四章附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二百二十四條 境內企業(yè)直接或者間接到境外發(fā)行證券或者將其證券在境外上市交易,應當符合國務院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百二十五條 境內公司股票以外幣認購和交易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guī)定。
第二百二十六條 本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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