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證券公司以獲取更多的傭金為目的,誘導顧客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的行為屬于操縱市場行為。( )
172、會員通過交易單元從事證券交易業務,應當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交納交易單元使用費、流速費與流量費等費用。( )
173、深圳證券交易所采取的是托管證券公司制度。( )
174、我國只有在賣出證券時才有零數委托。( )
175、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實質上是一種以債券為抵押品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 )
176、交易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對指定券種的國債買斷式回購實施停牌,并可視市場具體情況對其復牌,亦可根據市場情況終止某券種的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停牌、復牌和終止的決定由交易所以書面報告形式發布。( )
177、證券清算業務主要是指在每一營業日中每個證券公司成交的證券數量與價款分別予以軋抵,對證券和資金的應收或應付凈額進行計算的處理過程。( )
178、證券公司在與客戶簽訂融資融券業務合同后,應當根據客戶的申請,按照商業銀行的規定,為其開立實名信用資金賬戶。( )
179、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 )
180、在委托未成交前,委托人有權變更或撤銷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