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投資者在證券經紀商處開立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就具備了辦理證券交易委托的條件。( )
132、證券公司進行證券自營買賣,其收益主要來源于低買高賣的價差以及代理業務手續費。( )
133、金融機構不得臨時用他人委托保管的債券進行短期的回購業務。( )
134、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 )
135、證券公司在取得資格證書前從事證券自營業務的,將處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及處以相應的罰款。( )
136、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用于存放證券公司擬向客戶融出的資金及客戶歸還的資金。( )
137、客戶信用證券賬戶是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二級證券賬戶。( )
138、最低備付可用于劃出,但不能完成交收。如果用于交收,次日必須補足。( )
139、股份報價轉讓過程中,投資者委托分為報價委托和成交確認委托,委托當日有效。報價委托和成交確認委托均可撤銷。( )
140、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單個會員管理的多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同一托管機構托管的,可以共用1個專用交易單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