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職能
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職能包括:
(1)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
(2)提供場所和設施。
(3)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
(4)依照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上市規則、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和其他有關規則,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5)對證券交易實行實時監控,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對異常的交易情況提出報告。
(6)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準確地披露信息。
(7)因突發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等。
二、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管權力
證券交易所作為一線監管者,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在保留證券交易所的上述職能之外,還授予證券交易所以下監管權力:
(1)根據需要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限制交易,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2)對證券(包括股票和公司債券)的上市交易申請行使審核權。
(3)上市公司出現法定情形時,就暫停或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行使決定權。
(4)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后,公司出現法定情形時,就暫停或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行使決定權。當事人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決定不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
復習計劃:2014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基礎知識考前計劃
233網校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網,強強集結證券從業頂尖講師教研團隊,專為證券考證人員打造證券VIP班,同時為大家提供雙師資授課,您可以選擇自己喜愛的老師講課,根據機考形式,我們為大家精心準備了全真機考模擬考場,讓考友輕松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