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可交換債券與可轉換債券的發行目的不同,前者的發行目的一般是將募集資金用于投資項目;后者的發債目的包括投資退出、市值管理、資產流動性管理等,不一定要用于投資項目。
132、2005年3月25日中國證監會下發的《關于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等相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權益。”
133、股票分割通常適用于低價股,拆細之后每手股票總金額下降,便于吸引更多的投資者購買。
134、用于管理氣溫變化風險的天氣期貨屬于金融衍生工具。
135、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發行價格町以等于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或低于票面金額。
136、公司制的證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組織并以非營利為目的的法人。( )
137、客戶可與多家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
138、ETF是英文“ExChange Traded Funds”的簡稱,常被譯為“交易所交易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則將其定名為“上市開放式基金”。
139、不動產抵押公司債用作抵押的財產價值要與債務額相等。
140、我國《刑法》規定,犯有非法發行股票和公司、企業債券罪的個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