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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證券思維導圖】【全真模擬試卷】【抓住證券從業2021最后1次拿證機會】
1、證券發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則(★★★):公開、公正、公平
2、發行交易當事人的行為準則(★★★):自愿、有償、誠實信用
3、公開發行證券的有關規定(★★★)
(1)公開發行證券的定義
①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
②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認的,但依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人數不計算在內;
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2)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和規則
①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②具備持續經營能力;
③最近3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④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⑤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公開發行債券的條件和規則
①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②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③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4)公開發行證券的程序
①發行人報送證券發行申請文件—充分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②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證券發行申請的注冊——證券交易所等審核,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做出予以注冊/不予注冊的決定;
③證券發行申請經注冊后,發行人在證券公開發行前公告公開發行募集文件,并置于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試題鞏固:
【單選題】股票發行采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
A. 由發行人單方面確定
B. 由承銷的證券公司單方面確定
C. 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確定
D. 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