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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證券交易的條件及方式(★★★)
(1)條件: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并交付的證券。
(2)方式:
①公開發行的證券: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
②非公開發行的證券,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區域性股權市場轉讓。
2、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終止上市交易的情形(★★★)
(1)證券上市的條件
①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并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②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
(2)終止上市交易的情形
上市交易的證券,有證券交易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的,由證券交易所按照業務規則終止其上市交易。
3、禁止的交易行為(★★★)
禁止內幕交易、禁止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禁止虛假陳述或信息誤導行為、禁止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等。
(1)禁止內幕交易
1)內幕信息知情人
①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③發行人控股或者實際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④由于所任公司職務或者因與公司業務往來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⑤上市公司收購人或者重大資產交易方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⑥因職務、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⑦因職責、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
⑧因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對上市公司及其收購、重大資產交易進行管理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有關主管部門、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
⑨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
2)內幕信息:對公司經營有重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教材P59頁~P61】
(2)禁止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①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
②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
③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
④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并撤銷申報;
⑤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
⑥對證券、發行人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并進行反向證券交易;
⑦利用在其他相關市場的活動操縱證券市場;
⑧操縱證券市場的其他手段。
(3)禁止虛假陳述或信息誤導行為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4)禁止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①違背客戶的委托為其買賣證券;
②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確認文件;
③未經客戶的委托,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④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⑤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試題鞏固:
【單選題】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提出申請,由()依法審核同意,并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A. 證券業協會;證券交易所
B. 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
C. 證券交易所;證監會
D. 證監會;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