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綱要求:熟悉招股說明書的編制、預披露和披露要求及其保證與責任,了解招股說明書的摘要刊登、有關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信息的散發。掌握招股說明書的一般內容與格式。
知識點一、招股說明書的編制和披露的規定
所有申請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發行人),均應按照第1號準則的要求編制和披露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并作為向中國證監會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必備法律文件,并按規定披露。
(一)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的要求
1.第1號準則的說明是對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P194
提示:凡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披露。
(二)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披露的原則
原則:披露信息必須真實、完整、準確
1.發行人及其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上簽字、蓋章,保證招股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招股說明書應當加蓋發行人公章。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對招股說明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見上簽字、蓋章。
2.發行人報送申請文件后,在中國證監會核準前,發生應予披露事項的,應當向證監會書面說明情況,并及時修改;若經證監會核準后,發生的,應向證監會說明情況,經同意后修改;必要時發行人公開發行的申請要重新經核準。、
(三)招股說明書及其引用的財務報告的有效期及相關事項
1.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1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1個月。財務報表應當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為截止日。
2.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申請前招股說明書最后1次簽署之日起計算。
(四)招股說明書的預先披露
IPO程序:申報→受理→初審→預披露→發審委審核→決定
1.在申請文件受理后、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發行人應當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在中國證監會網站預先披露。發行人可以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刊登于其企業網站,但披露內容應當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國證監會網站的披露時間。
2.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不是發行人發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價格信息,發行人不得據此發行股票。
投資者應當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全文作為作出投資決定的依據。
(五)招股說明書的一般要求(P196,共5點)
3.發行人可根據有關規定或其他需求,編制招股說明書外文譯本,但應保證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招股說明書分別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編制,在對中外文本的理解上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準”;在境內外同時發行股票的,應按照從嚴原則編制招股說明書,并保證披露內容的一致性。
5.招股說明書應使用事實描述性語言,保證其內容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事件實質,不得有祝賀性、廣告性、恭維性 或詆毀性的詞句。(判斷題)
(六)招股說明書摘要的一般要求
1.招股說明書摘要的目的僅為向公眾提供有關本次發行的簡要情況,無須包括招股說明書全文各部分的主要內容。
2.招股說明書摘要內容必須忠于招股說明書全文,不得出現與全文相矛盾之處。
3.招股說明書摘要應盡量采用圖表或其他較為直觀的方式準確披露發行人的情況,做到簡明扼要、通俗易懂。
(七)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的刊登和報送
1.發行人應在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披露后10日內,將正式印刷的招股說明書全文文本一式五份,分別報送中國證監會及其在發行人注冊地的派出機構。P197
(八)其他備查文件
【例題2·單選題】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 )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申請前招股說明書( )起計算。
A.6,最后一次簽署之日
B.3,第一次簽署之日
C.6,最后一次簽署次日
D.3,第一次簽署次日
『正確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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