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上市公司申請發行新股,最近2年及1期財務報表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 )
142、發行人在其發行公司債券金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市場披露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或者發行章程。( )
143、證券公司申請保薦機構資格應當具備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凈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144、金融債券可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或者定向發行。( )
145、商譽作為無形資產可以作價人股。 ( )
146、發行公司債,則公司應當在6日內首期發行,剩余數量應在12 內發行完畢。
( )
147、中國境內外資商業銀行等存款類金融機構可以申請成為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 )
148、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規模由發行人和保薦人根據其投資計劃和財務狀況確定。( )
149、承銷期開始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不確定發行定價和上網發行量。( )
150、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最短期限為2年,最長期限為6年。( )